警惕 | "碰瓷哥" 6年被撞9次 都是同一姿势...
2015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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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段时间,昆明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故意撞上了张女士开的车后,索钱私了。车主当即报警,民警发现这名男子6年间涉嫌9次“碰瓷”。每一次,他都骑着自行车,受伤的都是右脚踝......

"碰瓷哥"施某某每次碰瓷伤的都是右脚踝,老伤次次都没好。

6年“被”撞9次 表情姿势都一样

  今年3月,张女士驾车行驶到昆明滇缅大道麻园铁路口时,一男子骑自行车故意撞上自己的车,随后向张女士索要600元钱私了。张女士觉得“蹊跷”报了警,昆明交警二大队民警到现场一看,这男子是交警的“老熟人”了,6年间涉嫌“碰瓷”9次的施某某,每次都毫无“新意”地伤了右脚。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,施某某早在2009年,就因涉嫌“碰瓷”被昆明交警录入“碰瓷”人员信息比对库了。目前施某某已接受处罚。

还是右脚踝受伤

"碰瓷哥"9次被撞时间地点

2011年12月3日

  云大西路转盘处,施某某骑车轻微碰擦一辆大货车受伤,拒绝提供伤情证明及医院检查证明。

2012年6月9日

  环城南路泰丽酒店附近非机动车道内,施某某骑车碰撞兰先生的轿车。

2012年6月18日

  华昌路方华超市门前,施某某骑车加速与掉头的陈先生的轿车碰撞。

2012年6月20日

  近华浦路,周女士的轿车压线倒车起步时,施某某骑车撞上轿车右前轮。

2012年8月21日

  金碧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,施某某骑车撞上张先生右转的轿车右前轮。

2013年8月4日

  经开区跑王线,施某某骑车撞上同向直行的毛先生轿车右前轮。


△依然是右脚踝受伤

什么样的情况下容易遭遇“碰瓷”?

  时间: “碰瓷”大多数选择路面没有交警巡逻的中午和晚间。

  地点:经常在丁字路口、十字路口转弯处,还有城郊、集镇农贸市场等交通相对混乱的地方,以及城区行人、车辆较多的地方。

  目标:特别喜欢挑中高档车司机、遇事容易害怕的女性司机和人生地不熟的外来车辆下手。

  时机:趁车辆靠边、倒车、掉头时,利用驾驶员视线盲区,找机会亲自去撞车。


碰瓷手段主要有哪几种?

1. 在人多拥挤的商场附近、非机动车道上,“碰瓷党”或骑自行车(电动车)、或步行,趁目标车靠边、倒车、掉头时,瞅准机会突然撞上去,把自己撞成轻伤或假装受伤,敲诈车主。

2. “碰瓷党”在城区主要环线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驾车转悠,寻找违法变道、路口抢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或外地车辆,趁驾驶员违规、走神时故意制造事故。

3. 钻法律“空子”,选择人行横道、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拥挤的地方,故意制造擦碰事故。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车辆应给行人让行,如发生交通事故,法律首先推定,一般情形下过错都在机动车一方。利用这一点,“碰瓷党”“合法”地索取赔偿。

4. 利用破旧、有刮擦损伤痕迹的名牌车制造“碰瓷”事故,名牌车修得贵,敲诈的赔偿也就比较高。


如何判断自己遭遇到“碰瓷”?

1. 不愿报警,在现场要求私了,扭扭捏捏不愿去医院。

2. 当事人损伤大多为浅表伤、开放性伤,肉眼观察较为血淋,或者损伤为陈旧性伤口重新受伤。

3. 一个人或多人团伙作案,一人受伤,多人以围观身份帮腔,“帮”受伤者索要钱财,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。


发生“碰瓷”后该怎么办?

1.要及时报警,用手机等拍摄嫌疑人面部特征、身体损害部位,询问“伤者”身份,最好让他拿出身份证件,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供给警方。

2.不要轻信身旁的好心人为你出“主意”私了,“帮”你私了的人很可能就是“碰瓷”的同伙,唯一信任出警的民警,让民警来甄别是否属于交通事故,很多“碰瓷党”一见车主报警,就会自动放弃索赔并逃跑;再者,坚持先去医院治伤,否则赔款免谈。

3.尽快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,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。

4.交警赶到现场后,会先查看现场情况,首先救助受伤人员,其次寻找现场证据,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伤者是“碰瓷”,那么会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不能确定是“碰瓷”行为,就会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第2款规定进行处理,由机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,作出相应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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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云南网、央视新闻

本期监制/余伟利 主编/熊江萍 编辑/江永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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